公开招聘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(上机测试)、资格复审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签订劳动合同程序依次进行。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20年3月16日起至3月18日截止(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)
2、所需材料
(1)本人身份证【原件及复印件】
(2)户口簿【原件及复印件】或户籍证明
(3)学历和毕业证书【原件及复印件】
(4)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。
3、报名地点:海西州人民检察院5楼政治部(德令哈市新区)。联系电话:0977-8223658。
4、报名时应如实填写、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。
(二)资格审查及考试
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将组织进行笔试(上机测试)。具体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聘用本院根据报名条件、笔试成绩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。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内,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,统一签订劳动合同,正式聘用为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,合同期限2年以上。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,取消聘用资格。
相关待遇
试用期每月2800元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月3000元。本公告由海西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0977-822****0977-8207853
海西州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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